一、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云南商务职业学院第二届学生会委员会由云南商务职业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三、经省学联、校党委批准,云南商务职业学院第二届学生会委员会设委员 9 名,委员候选人 11 名,差额 2 名。主席团成员 5 名,候选人 6 名,差额 1 名。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四、选举时实到正式代表必须超过应到正式代表的三分之二, 方可进行选举。因故未能出席会议者,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投票时,由大会监票人负责监督选举。
五、大会印制统一选票。选票中的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六、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代表对选票中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也可以弃权或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七、大会设总监票人、总计票人各 1 名,监票人 9 名、计票人 6 名。监票人、计票人名单由大会主席团提名,提请大会通过。已提名作为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
八、大会设 1 个投票箱。投票前,由监票人当众检验票箱。投票时,先由主席团成员进行投票,再由代表按投票线路,依次投票。
九、投票结束后,计票人当众开启投票箱,在监票人的监督下清点选票。清点结果由总监票人报告大会主席团。收回的选票 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则选举有效;如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 选票,则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十、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有效后,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计票。计票结束,经核实无误后,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在计票单和选举结果报告单上签字,并由总监票人按所得票多少向大会主席团报告选举结果。经大会主席团确认后,由大会主持人按姓氏笔画为序宣布当选人名单。
十一、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际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如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时,以获赞成票多的候选人当选。如遇被选举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进行重新投票, 以得票多者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对不足名额再进行选举。仍少于应选名额时,可相应减少应选名额,不再选举。当选人接近应选名额时,也可直接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十二、选举中遇到本办法未规定的问题,授权大会主席团根据有关规定由大会主席团表决决定作出处理。
十三、本选举办法由大会主席团提出,经各代表团代表讨论, 提交大会通过后生效。
十四、本选举办法仅适用于《云南商务职业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
2021 年 11 月